申报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19浏览次数:189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选派工作已经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1年3月30日—4月11日
二、岗位需求:
(一)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教师542人,详见附件1;
(二)国家公派教师岗位需求教师233人,详见附件2。
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情况及要求请登录查询。
三、申请外派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职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4.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四、推荐程序
1.填写表格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方式,未在网上填写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填妥《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3)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4)后直接网上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提交至校国际交流合作处。
2.单位审核
(1)申请人须提交所在院系(部门)的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所在院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收集整理申请材料报请分管校长审批后提交省教育厅审核。
3.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1年4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崔老师(行政楼517室)。请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五、选拔面试
被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面试后择优录取。录取的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时间拟定于7月,期限2个月,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教师派出期间待遇
教师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