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ICATION FORM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国际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
省别: 城市: 编号: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高考总分 | 数学 | 英语 | |||||||
身份证号 | 科别 | ||||||||
联系电话 | 高中毕业学校 | ||||||||
有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 有无特殊嗜好 | ||||||||
班主任姓名 | 班主任电话 | ||||||||
父亲姓名 | 联系电话 | ||||||||
父亲单位 | 职 务 | ||||||||
母亲姓名 | 联系电话 | ||||||||
母亲单位 | 职务 | ||||||||
邮寄地址 | 邮政编码 |
申请人个人承诺:
1. 本人保证提供的个人资料完全真实,符合国外大学相关要求。无论在录取前还是在录取后已经入学就读,一经发现所提供信息不真实,无条件接受学院处理,(严重者从项目除名),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2.遵守学院国际项目管理制度,因未按照学校教学要求学习,或因本人劣迹品行导致成绩不合格未能顺利完成本项目学业的,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3. 因身体状况或财务状况未能顺利完成本项目的学业,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4. 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战争、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接受中国留学生政策发生重大调整,而未能赴国外进行其余阶段学习,由本人承担相应风险;
5.完成本、硕学业后,由本人持相关材料至中国驻相关国家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办理留学证明及国内认证手续,学校不负责相关手续办理;
6. 正式开学两周后,如退出该项目,所有国内期间缴纳的费用不退还。
7. 因自杀性伤亡行为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按照教育部2002年颁发的12号令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文件处理。
学校承诺:
1.学生自觉遵守学校教学制度,落实教学要求,如果其外语水平不能达到签证要求,学校将继续为学生提供教学辅导和留学签证服务;
2.小班教学,中外教联合教学,安排早读和晚辅导,周一至周六均上课。教学内容由中外大学共同商定,教师全职进行教学和辅导;
3.学生入学后统一建立学习档案,学生出国签证和境外接待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
4.对于已经出国的学生,学校需跟踪了解学生情况。对于未达到出国要求的学生,与家长协商,尽可能合理帮助学生完成后续的的学习计划。
申请人签名: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国际学院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