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将于2018年1月5日-15日启动网上报名工作,请有意向申报各类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申请者登陆国家留学网()查看往年申报通知,参考2017年通知内容,提前准备必要材料。
一、请务必取得拟访(留)学高校正式邀请函,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一)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二)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
(三)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四)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五)资金资助情况;
(六)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二、公派访学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和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留学资格均有时间限制,各位申请者在申请时提交的邀请函,其规定的出国时间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无法参加相关评审。具体信息如下:
公派访学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预计为2019年3月31日;
地方合作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预计为2019年9月30日;
公派研究生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预计为2019年3月31日。
三、教师可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四、赴美国访(留)学,请与邀请单位确认是否能获得美国国务院授权签发的DS-2019表,该表格是办理赴美访学签证的必要材料之一。
五、赴非英语国家访(留)学,如英语可以作为工作语言,请在邀请函中明确陈述。
六、2018年西部地方项目教学法项目(高校英语教师项目、中学英语教师、高教行管人员、高校专业课教师)的网报时间将提前至2018年1月5日-15日(与国家公派访学项目同期),请提前做好安排。
七、2018年“地方合作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出国访学的网上报名及受理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15日,7月公布录取结果,9月起,语言培训,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八、如获批,请务必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出国,留学基金委不接受延期申请。如确实无法成行,须至少在留学资格失效前1个月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获得批准后,2年内不得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如未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则5年内无法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受理机构一般填写湖北省教育厅,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应要求填写;
(二)有关各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请查询相关项目选派办法;
(三)单位推荐意见由所在院系(部门)填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推荐意见电子文本以U盘拷贝或电邮方式(地址见后附联系方式)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十、学校截止日期
完成网上申报后,请于2018年1月9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书面材料(清单及份数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材料说明,含推荐意见电子文本)提交至校国际交流合作处行政楼517室(联系电话:87943509),学校集中后于1月12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李彧、崔卿
电话: 87948301/13971000645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