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鄂二师院行发〔2025〕41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25年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资助(第四批)工作,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赴国(境)交流资助专项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拟资助学生名单(第四批)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1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提倡实名。
联系电话:027-52104560。
附件:2025年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资助(第四批)名单公示一览表.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11月13日






